重庆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变更备案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法律法规名称: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
依据文号:国务院令第739号
条款号:第二十一条
条款内容:已注册的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,其设计、原材料、生产工艺、适用范围、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,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、有效的,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;发生其他变化的,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备案或者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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