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6-10-30 来源:天之恒 作者:天之恒
香港药械监管改革持续提速。随着 CMPR 首任总监正式到任,叠加私营医疗机构用械新规落地,过去 “MDACS 仅自愿登记” 的固有认知已经过时。MDACS 制度本身仍为自愿制,但从使用端设置硬性门槛,形成实质强制要求,对注射、输注类器械出海香港影响重大。

✅ 两大核心监管动态
1. CMPR 首任药械监管总监正式履新
港府 10 月 12 日公告,经全球公开招聘,委任李自力担任卫生署辖下药物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总监,3 年任期自 2026 年 10 月 20 日起生效。 香港药物及医疗器械监管中心(CMPR)计划于 2026 年内组建,核心推进 “第一层审批”,搭建香港自主药械审评能力,提升香港药械监管的国际公信力。卫生署署长林文健表示,CMPR 成立是香港药械监管改革的重要里程碑。
2. 私营医疗机构注射 / 输注器械新规:2027 年 3 月 1 日生效
早在 9 月 9 日,卫生署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办公室已发函全港持牌私营医疗机构。新规经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: 诊所、日间医疗中心、私营医院内使用的注射式、输注式制品,仅限三类: ▪ 按《药剂业及毒药规例》(第 138A 章)注册 / 豁免的药剂制品 ▪ 符合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(第 465 章)的人体组织、器官产品 ▪ 已完成 MDACS 表列的医疗器械
重点标注:注射皮下填充剂、黏膜填充剂明确纳入管控范围。
⚠️ 关键逻辑:MDACS 本身未改为法定强制登记,但合规使用产品是机构牌照核发、续期的硬性条件。依据《私营医疗机构条例》(第 633 章)第 47 条,机构持牌人承担全部合规责任,卫生署要求机构主动核验供应商、在 MDD 数据库核查 MDACS 状态。 简单来说:无 MDACS 表列号的注射类器械,明年 3 月起很难进入香港私营医疗机构渠道。
⏰ 倒计时提醒(依据 MDD GN-02 指引)
常规审核周期:自全套完整资料提交起算,12 周;补件逾期将直接关闭申请。 👉 想要赶上 2027-03-01 节点,全套资料最晚2026 年 12 月上旬提交,还需预留文件打磨、补件缓冲,企业建议即刻启动项目评估。
📋 内地企业 MDACS 表列核心要点(2026 版 GN-01/GN-02)
✅ 可使用 NMPA 注册证作为上市许可证明,无需额外海外证书
✅ 需要配置香港本地负责人 LRP(香港登记法人 / 持商业登记主体)
✅质量体系证明可选:ISO13485、GB/T42061、NMPA 生产许可证、MDSAP、韩国 KGMP 等
✅ 提交 MD 基本原则符合性清单、符合 TR-005 规范的中英文标签说明书 ✅ 行政申请免费,仅第三方技术、认证服务产生费用
🚀 两条官方加速通道
▪ Novo Lane 创新通道:首创产品、NMPA 创新器械、AI 器械、近 5 年专利产品等可优先审评
▪ 快速审批计划:满足 LRP 有效、无严重不良事件 / 召回、≥2 个参考地区上市许可,可走快速通道
📌 表列后持续义务(GN-03、GN-10)
致死 / 严重伤害事件:10 日历日内上报;其余需报告不良事件 30 日内上报
产品设计、材料、工艺等变更,按指引提前向 MDD 报备
💬 行业小结
香港正由宽松自愿登记,转向渠道端倒逼合规的监管模式。注射、输注类器械是本次新规的重点覆盖品类,窗口期短、审核周期固定。 持有 NMPA 注册证的内地器械企业拥有清晰申报路径,建议提前评估产品,锁定 LRP、筹备技术资料,规避渠道断供风险。
来源: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、香港卫生署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办公室通函、香港卫生署医疗器械科(MDD)GN-01/GN-02/GN-03/GN-10、TR-005 官方指引文件。天之恒整理;本文仅作行业资讯整理,不构成合规意见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