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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适用范围

发布时间:2025-10-24 人气:45 作者:天之恒

三类医疗器械作为最高风险等级的医疗器械,其注册证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与医疗质量。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及国家药监局最新法规,其适用范围及监管要求呈现以下核心特征:


定义与分类边界

三类医疗器械指植入人体、支持或维持生命、具有潜在危险且需严格管控的器械,包括植入式心脏起搏器、人工关节、血管支架、呼吸机、体外循环装置等。其分类依据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,以侵入深度(如完全突破体表屏障)、留存时间(超30天或可被吸收)、风险后果(失效可致死)为关键判定标准。例如,冠脉支架因断裂可能引发血管穿孔,髋关节假体因植入需长期存留,均被明确纳入三类管理。


注册证申请流程

申请人需向国家药监局提交完整技术资料,包括产品风险分析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报告、临床评价等。流程遵循“电子申报-技术审评-行政审批”三阶段:签收(3日)、受理(5日)、审评(90日)、补正(60日)、审批(20日)、制证(10日),总时长约191个工作日。创新医疗器械可申请优先审批,而需临床试验的器械(如植入式心室辅助系统)需3家以上省级医疗机构数据,周期最长5年。进口器械需指定境内代理人,并提供原产国上市许可证明。


全链条监管要求

生产环节要求企业取得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,建立符合ISO 13485的质量管理体系,每批次留样保存至有效期后2年。经营环节需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,仓库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,质量管理人需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。使用环节要求医疗机构双人核对产品编码,建立植入物登记档案(保存≥20年),并定期上报不良事件。监管部门通过飞行检查、专项检查及UDI(唯一器械标识)追溯实现全生命周期监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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