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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医疗器械注册认证监管机构和法规要求

发布时间:2025-06-05 人气:12 作者:天之恒

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以保障公众健康为核心目标,通过明确的监管机构、分类管理制度和进口许可流程,构建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监管框架。作为医疗器械

进入澳门市场的关键环节,注册认证流程体现了对产品安全性、有效性和合规性的严格要求。


一、监管机构与职责划分

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药物监督管理局是医疗器械监管的核心机构,其职责涵盖政策制定、注册审核、市场监督及国际合作。该局负责统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,包括

审核进口许可申请、评估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能,并对已上市产品进行持续监管。此外,经济及科技发展局负责发放“受管制外贸活动登记”,进口商需凭此资格方可申请医疗器械进口许可。


二、法规框架与分类管理

澳门医疗器械监管以《第7/2003号法律——对外贸易法》为基础,结合《第209/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》等行政法规,实施以进口许可为核心的监管制度。根据产品风险等级,

医疗器械分为医疗卫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两大类,适用不同的技术文件要求。例如,体外诊断试剂需额外提交成分含量、贮存条件及危险品标识信息,若含危险品成分,还需

标注联合国编号或化学文摘社编号。


三、进口许可流程与技术要求

进口商需按以下步骤申请进口许可:

产品分类确认:若产品类别不明确,需先提交包装、标签及说明书等资料,由药物监督管理局在18个工作日内出具分类结果;

预先许可申请:填写申请表并附上产品外包装样稿、说明书及安全性能评估报告。技术文件需包含产品名称、生产商信息、有效成分及含量,若为非中/英/葡文说明,需提供中文或葡文译文;

进口准照申请:预先许可通过后,进口商需即日申请产品进口准照,有效期为签发日起30天。

审批周期较短,货物进口预先许可证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,有效期90天。


四、上市后监管与合规要求

已注册医疗器械需接受持续监督,监管措施包括:

现场检查:定期核查生产设施、质量管理体系及销售记录;

不良事件报告:企业须建立报告制度,及时上报产品相关问题;

变更管理:若产品设计、性能或用途发生变更,需提交变更申请并经评估;

标签与说明书:需符合澳门语言要求,清晰标注产品名称、规格、使用方法及警示信息;

广告宣传:内容须经审核,禁止夸大疗效或安全性。


五、区域合作与最新动态

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正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监管协作。例如,与广州在药品应急检验、智慧监管等领域深化合作,探索技术资源共享机制,以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。

此类合作有助于推动区域监管标准互认,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
澳门通过明确的监管分工、分类管理规则和严格的进口许可流程,构建了覆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。企业需提前规划注册路径,确保产品符合技术文件、质量管理

体系及标签要求,以顺利进入澳门市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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